【情况解读】全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—2025年)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1-05 12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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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加强全县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利用和保护,统筹推动我县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,提高矿产资源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,发挥我县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、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》等规定,按照《全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》、《滁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 年)》、《全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 年)》等规划要求,全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,委托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八一一地质队编制《全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 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:

    一、编制目的

    为加强全县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利用和保护,统筹推动我县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,提高矿产资源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,发挥我县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、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办法》等规定,按照《全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》、《滁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 年)》、《全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 年)》等规划要求,同时结合我县相关行业和部门规划,编制《全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 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是落实和细化上级规划在全椒县行政区域内各项工作部署,并对本级发证权限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全面部署安排,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,是我县“十四五”时期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。本行政区域内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,应与本《规划》相衔接。

    二、编制依据

  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;

    2、《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》;

    3、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 55 号);

    4、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

    年)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〔2020〕43 号);

    5、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

    1全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 年)专题研究报告

    术规程>和<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>的通知》(自然资办

    发〔2020〕19 号);

    6、《支撑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安徽省地质调查总体方案

    2021-2025 年)》;

    7、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查

    方案的通知》(皖自然资矿保〔2021〕2 号);

    8、《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—2025 年)》及有关专项

    规划;

    9、《滁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—2025 年)》;

    10、《全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

    年远景目标纲要》;

    11、《全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 年)》;

    12、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》《皖江城市带承接

    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》《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》等区域规划。

    13、相关产业和矿产资源政策,以及相关技术标准。

    三、基本原则

    1、坚持生态优先、发展绿色矿业

    2、坚持矿产开发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

    3、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,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

    4、坚持统筹开发与保护,突出保护的原则

    5、坚持统筹协调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、发展绿色矿业的原则

    6、坚持改革创新驱动,强化管理,推动矿业转型升级

    7、坚持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,优化资源要素市场配置

    四、起草过程

    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,县自然资源局经过反复研究论证,形成了《《全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—2025年)(征求意见稿)》,截至2022年6月,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,同时经专家组审查论证,经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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